事故或租用期间发生爆胎、有明显划伤且不可修补,轮胎侧面起包不能正常使用;轮胎钢圈、轮毂发生变形、损伤,都作为轮胎损坏的标准。
1.轮胎在车辆事故中损坏
因事故造成轮胎损坏,报险后保险公司依据事故责任及定损情况赔付。如轮胎被确定为保险理赔项目,客户不承担轮胎的赔偿费用;
2.轮胎在租期间发生爆胎、鼓包或被损伤且不能修复
客户告知门店并更换备用轮胎,经门店同意后到维修厂更换与原轮胎同一型号、同一品牌、同一材质的轮胎。还车结算时门店折让原轮胎的折旧部分费用,更换轮胎费用由客户承担。
3.轮胎漏气
轮胎漏气时,将车辆停靠在安全地带做初步检查,查看轮胎是否被刺入钉子等硬物或被利器割伤,再检查是否由于气门芯原因导致轮胎漏气。电话告知门店,在门店指引下更换备用轮胎后,到就近维修厂补胎,所产生的10——20元补胎费用由快捷门店承担;
重点提醒:当发现轮胎漏气时,不可继续驾驶车辆,以免引起轮胎、轮毂或钢圈损坏。
4.气压不足
轮胎气压不足且经检查确认无漏气现象,电话告知门店并征得同意后,缓慢驾车到维修厂充气,产生的5——10元的费用由快捷门店承担;
5.轮毂盖脱落
行驶过程中轮毂盖脱落,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找回轮毂盖,将脱落的轮毂盖放入车辆后备厢,电话告知门店后,在确认不影响安全行驶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车辆。
轮毂盖丢失,依据《随车备件及物品价目表》(附件五)约定收取相应的费用;
结算时轮胎损坏,按照新轮胎行驶8万公里的标准计算并收取损坏轮胎的费用,计算公式:
收取费用=(80000—原轮胎已行驶里程)/80000*新轮胎款
车辆报警
立即停车熄火,第一时间告知租车门店陈述故障现象,在门店指引下仍无法正常,申请救援或更换车辆;
自动熄火
自动熄火后立即将警示牌摆放到车后方,提醒其它车辆避让。电话告知门店并描述车辆异常状况,在门店的指引下仍不能正常运行,申请救援或更换车辆;
立即电话告知门店,在门店的指引下仍不能正常运行,寻求附近车辆支持,使用过江龙接电点火或要求门店救援;
出现异常响动后立即在安全地带停车,将警示牌摆放到车后方,初步判断响动来源并电话告知门店,门店给予相应指引和帮助。无法判断故障或判定故障严重时申请救援或换车,不可驾驶异常车辆行驶;
油液渗漏
停车并电话联系门店,渗油后不能继续使用车辆。在门店指引下选择换车或经门店同意后到指定维修厂维修;
异常气味
出现异常气味立即停车寻找异味来源,无法判断原因时告知租车门店寻求指引,或经过门店同意后到指定维修厂检测检查(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快捷承担);
工作状况异常
车辆出现工作状况异常,电话告知租车门店车辆异常状况,门店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做相应指引,如车辆不宜继续驾驶,门店提供换车、救援或其他可解决方案。
车牌损坏
车辆租用中车牌号码脱落、丢失,不能上路行驶,联系门店告知状况,尽快还车到就近快捷门店,支付误工费、车牌丢失登报费、更换车牌相关费用。费用标准见《随车备件及物品价目表》(附件五)内容。